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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24日

老師們 人生的終極目標是什麼?

從小我就過著優渥的生活,無憂無慮。在鮮少人擁有私家車的七○年代,我已經自己開著車去學校。那時雖然規定大學畢業後申請到獎學金的人才能出國,但是我在大二時,就代表臺灣參加聯合國學生大會,在韓國跟日本度過整整一個暑假!

到了我大學畢業前夕,突然間得到所有想要得到的,甚至我沒有追求的好事,也落在我身上了。那個學期,我不僅得到書卷獎,還從一千多位畢業生中選為惟一的致達詞代表,也接到美國威斯康辛大學的全額獎學金,後來才發現那是惟一的名額,而且競爭對象還包括美國人和外籍學生,但那一年就給了我─一個臺大社會系的學生。

但是這一切,最後都成為一個非常虛空的壓力。

我好像一個爬山的人。在沒有登頂前,日子倒是很好過,只需要盯著山峰,奔向它去就好。但是登頂後,發覺總不能老是待在這兒,只能夠下山,再選定一個更高的山峰去爬。

當時我只有22歲,沒有32歲之人的學業、沒有42歲之人的事業、沒有52歲之人的威望、沒有62歲之人的財富或名望。但如果人生只是完成一個又一個短期目標的話,最後到了82歲、92歲時,我該訂什麼人生目標?我非常理性的想了一想,覺得應該是求得一個『好死』,就是不要得老年痴呆症或半身不遂的病,而拖累家人,最好死於心臟病突發,或者在床上自然逝去。但是,人生如果只是這樣子,還有什麼意義呢?